中国商务部向欧委会正式提交对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评论意见,表达中方正式立场和严正关切。中方认为,法案对外商投资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及关键原材料四大新兴战略行业设置诸多限制性要求,并在公共采购和公共支持政策中设置「欧盟原产」的排他性条款,构成严重的投资壁垒和制度性歧视。
中方将密切关注相关立法进程,并愿与欧方就此进行对话沟通。如欧方无视中方建议,执意推动其成法,并因此损害中企利益,中方将不得不进行反制,坚决维护中企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据报大唐集团接近达成收购印尼火电厂多数股权
中方建议欧方删除法案中对外国投资者的歧视性要求、本地含量要求、强制转让知识产权和技术要求、公共采购限制政策等内容,冀欧方高度重视并认真考虑采纳中方提交的评论意见,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避免歧视性限制措施。
中方在评论意见中指,法案主要存在涉嫌违反最惠国待遇及国民待遇等基本原则,内地投资者遭受歧视,这有违商业自愿和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更有违中欧领导人关於妥处摩擦分歧的重要共识,严重影响中企对欧投资预期等。(ta/da)
AASTOCKS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