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从中国证监会获悉,黑龙江证监局上周五(24日)对黑龙江中能粮科农业科技及其中介机构广东信宇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主体境外上市备案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该案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实施以来,中证监查办首宗未按规定履行境外上市备案程序擅自境外上市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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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称,由於涉嫌违反「试行办法」相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拟对中能粮科处以300万元人民币(下同)罚款,对直接负责备案的主管人员蒋振军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广东信宇律师事务所处以50万元罚款,对提供法律意见的律师李华斌处以20万元罚款。
通告并显示,於2024年12月21日,Zhong Guo Liang Tou Group Limited(中国粮投)委托其境内营运实体中能粮科,向中证监提交《关於拟通过De-SPAC并购交易实现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间接上市的备案报告》。(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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