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中国太保公告,公司建议向专业投资者发售可转换债券,并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仅在美国境外发售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将仅向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三十七章及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所定义的“专业投资者”发行,不会向香港公众人士发售,亦不会向任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定义的本公司的关连人士配售。可转换债券的定价(包括发行价及初步转换价)将由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以入标定价方式确定。本公司拟将可转换债券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一)支持保险主业;(二)支持“大康养、人工智能+、国际化”三大战略实施;及(三)补充营运资金等一般企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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