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本月20日起施行,是国家第一部专门关於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
国家发改委表示,民营企业非常关心市场准入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从破壁垒、拓空间、优服务三方面强化举措,包括进一步缩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布鼓励民营经济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以及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
司法部指《民营经济促进法》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等执法乱象作出明确规定,当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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