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布,於2019年接獲報案,指一家曾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醫藥公司涉嫌在市場籌集資金後,未將所得款項用於公司營運,公司管理層被懷疑非法挪用資金。經深入調查及資金流向分析後,警方以「洗黑錢」罪拘捕一名44歲男子,該男子為涉案公司的財務總監,涉案金額約50億元。被告其後被裁定罪成,今日(22日)被判處監禁7年8個月。因應控方申請,法庭批出取消資格令,禁止被告在未來12年擔任公司董事職務。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韓成昊稱,案發於2015年一間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醫藥公司公開招股,發行可換股債券。在市場上籌集約38億元資金。當時公司聲稱籌集所得的開支會用作營運用途,包括興建新醫院、醫療中心和擴展物流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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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該公司在2016年底因審計報告異常,因而暫停股份在聯交所買賣交易。至2019年初公司被入稟清盤,同年警方收到約100名投資者報案,指公司帳目異常,可能涉及管理層非法挪用公司資金。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案件,並在稍後時間展開拘捕行動,拘捕包括案中被告。被告案發時擔任該上市公司財務總監和公司秘書,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他本人為一名執業會計師。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高級督察韓振光表示,自2019年接報後隨即進行深入調查,發現有關上市公司在2015年透過公開招股和發行可換股債券,籌集38億元資金後,未有將資金用於公告及發售文件所聲稱的公司營運用途,並且將資金轉移至多個由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銀行戶口,當中牽涉個人名義、本地公司及海外公司名義開設戶口。調查發現涉及的公司並非有關上市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亦不是財務會計紀錄中有記載的合法生意夥伴。因此警方相信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欺詐手段透過集資獲得投資者資金,並且非法挪用有關資金。
韓振光說,警方對被告進行資金流向分析,發現集資所得的38億元資金中,有大部分轉移至兩個可疑戶口,其中一個戶口是被告作為唯一董事及股東的一間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公司,在香港開立銀行戶口,另一個戶口是被告人名下的香港銀行戶口。經分析後發現於2015至2018年間,被告利用上述兩個由他操控的銀行戶口,清洗高達50億元懷疑犯罪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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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上市公司清盤人正透過民事程序,嘗試取回部分資產,而剩餘資產警方將會向高等法院提出充公程序,並感謝香港證監會和香港聯交所在調查期間提供的協助。(d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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