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丨尖峰集团(600668.SH) 0.000 (0.000%) 公布,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规格:0.1%(0.4ml:0.4mg)]《药品注册证书》。本次获批的0.1%(0.4ml:0.4mg)规格玻璃酸钠滴眼液适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