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丨ST立方(300344.SZ) -0.200 (-5.618%) 公布,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8号),认定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1,582,002.31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起停牌,并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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