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丰控股(01125.HK) 0.000 (0.000%) 公告,截至今年1月31日止六个月,集团预计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亏损,将较去年同期之亏损约1.64亿元,增加不少於100%。集团表示,亏损增加之主要原因为该期间因出售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一幢住房大楼及撇减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物业而产生亏损。(hc/u)(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