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交所1月13日發佈關於對中電科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當前市場對於“商業航天”“衛星”“AI應用”等相關概念高度關注,對公司股價和投資者決策可能產生較大影響,公司發佈相關信息尤其應當審慎、準確、客觀,並充分提示不確定性風險,避免對投資者產生誤導。公司在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中披露的內容未能準確反映公司衛星通信產品、AI產品的發展階段、銷售規模及對公司整體經營情況的影響,也未就未來發展存在的不確定性等情況充分提示風險,經監管督促才發佈公告予以説明,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產生誤導。公司相關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第7.1.1條、第7.5.3條、第7.5.4條等有關規定。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會祕書侯志平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上交所決定,對中電科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會祕書侯志平予以監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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