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丨中路股份(600818.SH) 0.000 (0.000%) 公佈,公司對於收到控股子公司中路優勢(天津)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中路優勢”)的分紅款需要進行所得税申報並繳納税款:
公司作為中路優勢的有限合夥人,根據2024年7月12日中路優勢合夥人會議之決議,收到了其現金資產分配。針對上述資產分配事項,公司為進一步嚴格遵守財税[2008]159號文《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要求,採取“先分後税”的原則,申報繳納金額共計1,543.01萬元,其中企業所得税1,177.05萬元,滯納金365.95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要求將上述税款及滯納金繳納完畢。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