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港集團公告稱,公司於近期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同意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註冊的批覆》。根據批覆,同意上港集團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100億元公司債券的註冊申請。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應嚴格按照報送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募集説明書進行。本批覆自同意註冊之日起24個月內有效,上港集團在註冊有效期內可以分期發行公司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