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院今早(28日)就该国前首相纳吉(Najib Razak)涉嫌挪用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约1,000.4万美元)的第一宗洗钱案作出裁决,裁定纳吉罪成。纳吉否认犯法,坚称自己对转帐一事毫不知情。他早前透露有计划上诉。他分别在2018年7月4日和8月8日,被带上吉隆坡地庭面对7项控罪,包括三项刑事失信罪、一项滥权罪和三项洗钱罪。随後在今年4月3日正式在高院开审,在58天的审讯过程中,控方共传召了57名证人出庭。(d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