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公布,上周五(11月28日)召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公安部、中央網信辦、中央金融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人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中證監、國家外匯局有關負責同志出席會議。
會議強調,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穩定幣是虛擬貨幣的一種形式,目前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於洗錢、集資詐騙、違規跨境轉移資金等非法活動的風險。
會議要求,各單位要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繼續堅持對虛擬貨幣的禁止性政策,持續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各單位要深化協同配合,完善監管政策和法律依據,聚焦信息流、資金流等重點環節,加強信息共享,進一步提升監測能力,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jl/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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